2011年初,國務院下發《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》,要求到2015年,重點區域鉛、汞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,比2007年削減15%。2011年3月28日,國家環保部、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聯合部署開展2011年全面整治鉛酸蓄電池行業環境污染的專項行動,要求對鉛酸蓄電池全行業進行徹底排查。5月18日,環保部再度發布《關于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要求“未依法落實防護距離的,應立即責令停止生產,限期整改”,并提出了“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,一律停止建設”等“四個一律”。
根據環保部已公布的統計數據,截至2011年7月31日,各地共排查鉛蓄電池生產、組裝及回收(再生鉛)企業1930家,其中,被取締關閉583家、停產整治405家、停產610家;有252家企業在生產,80家在建。在全部1930家企業中,從事蓄電池極板加工生產的企業639家,單純組裝企業1105家,回收企業186家。在生產的252企業中,極板加工生產企業121家,單純組裝企業108家,回收企業23家。據統計,全國7個主要電池生產省市(合計占2010年全國產量的78%)仍處于正常生產狀態的企業產能僅6000萬KVAh左右,僅相當于2010年全國產量的42%。浙江省目前能正常生產企業合計產量僅占2010年全省產量的8%,在市場需求未出現明顯變化的情況下,國內的鉛酸蓄電池已出現明顯的供不應求局面,產品價格出現上漲態勢。
另據悉,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共有19家后備電池供應商,目前,因鉛酸蓄電池行業整治,中移動已停止了對其中12家供應商的采購,現有合格供應商僅剩余7家。在鉛酸蓄電池企業積極整改的同時,行業準入標準的制定也在穩步推進。受工信部委托,今年6月起中國電器工業協會鉛酸蓄電池分會著手起草《鉛酸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》。目前該《準入條件》討論稿已經在廣泛征求意見后,形成了報批稿報送國家工信部。新的《準入條件》對新建項目從總量控制、產業布局、技術裝備、環境保護以及安全與職業衛生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。為了限制低水平、低技術含量的項目建設,提高行業的整體工藝水平和行業的準入門檻,《準入條件》還對新建項目的工藝技術水平提出了明確要求。對現有企業,《準入條件》要求其應依法取得生產許可證、安全生產許可證、排污許可證和開展環境影響后環評,并要求其在1年內采用自動配酸、自動分板、刷板以及自動燒焊或自動鑄焊等先進技術,同時確定了現有項目的改擴建均應采用節能減排的內化成技術。這些要求,將促進現有企業加快投資進行技術改造,提升先進產能規模。而資金實力差、技術不先進、環保難以達標的一部分企業屆時將不得不退出行業。
據悉,該《準入條件》將于近期發布,這將在行業整治的基礎上,進一步加劇行業整合,有利于淘汰落后技術和產能,提高行業門檻,實現產業技術升級與轉型,使優秀企業做強做大,促進電池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。
